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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张建成触电死亡

当事公司找不着了
1998-08-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任海涛 我有话说

36岁的木工张建成,是江苏省涟水县涟城镇大关村的村民。今年2月初,他和朋友一起来京务工,受雇于一家名为“满江红”的装修公司。公司规模并不大,租用了朝阳区某家庭装饰市场的场地进行经营。

8月9日上午,张建成在替“满江红”公司位于装饰市场内的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不幸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满江红”公司通知了区劳动局等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勘查现场并录像之后,责成后事暂由“满江红”公司先行处理。

张建成的亲属得知消息后,立刻赶到北京。记者在中日友好医院樱花招待所,见到了已来京近20天的张的亲属们。他们告诉记者,“满江红”公司在付给他们5000余元后,提出一次性支付6万元死亡补偿费。张的亲属咨询有关人士以后,认为这笔费用不足以补偿,故没有同意。按照他们的估算,补偿费用应为14万元左右。可要求提出来之后,“满江红”公司的人却再也找不着了。

张建成的亲属们都是农民,他们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在承受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千里迢迢地赶到北京奔丧时,却被人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他们向记者表示,只希望得到一个根据法律处理的补偿结果。

把场地租给“满江红”公司经营的装饰市场也是叫苦不迭,该市场的王助理在接受采访时说,“满江红”公司一跑了之,使矛盾的焦点转移到了装饰市场上。他说,此事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王先生表示,装饰市场的立场十分明确: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依法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王先生说,市场已经出面和樱花招待所联系,为张建成亲属在京食宿费用作了担保。

记者就这一事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采访了北京双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李翔先生。李律师表示,根据劳动部和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法规和文件精神,规定工亡补偿费用分为三部分,即丧葬补助费,为6个月的北京市职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工亡一次性补助费,为48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这部分的费用从认定和计算上都比较复杂,但总的原则是不超过月均工资水平。李律师说,所谓复杂,指的是对需供养的直系人口的认定上比较复杂。李律师强调,在处理工亡事故时有两个原则:“个人无过错原则”和“身份无区别原则”,即不计死者的个人责任,也不论死者是农民还是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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